旅行社免责声明无效!法院判赔57万余元
2026-05-11 1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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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岁女子徒步身亡,旅行社以非营利及免责声明拒赔,法院认定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条款无效,判赔57.7万余元
⚖️ 旅行社免责声明无效!法院判赔57万余元
23岁女子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南京九连尖徒步活动,途中身体不适告知领队后独自返回,后被路人发现昏倒,抢救无效身亡。
法院审理认定
- 旅行社以"非营利"及合同中"免责声明"为由拒绝担责 → 法院不予采纳
- 依《民法典》,免除人身伤害责任的条款无效
- 领队未安排陪护,构成重大救助疏漏
- 旅行社承担30%责任,赔偿家属57.7万余元
法官提醒
旅行社须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不得以"非营利"或合同免责声明免除法定责任。旅游者自身也须充分注意安全。
合规建议
- 为每位游客购买足额旅行社责任险
- 领队须全程关注游客身体状况,及时救助
- 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人身伤害责任
- 选择正规平台对接合规地接资源